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3作者:admin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种子市场监管,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与市种子管理站联合,在种子销售旺季开展以联合执法检查为主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一)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以玉米、蔬菜种子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场和乡村的种子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
(二)区域性专项治理。把区域交界、以及未审先推、套牌侵权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作为重点,对上述区域集中交易市场的门店和乡村的种子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重点。把近几年市场监管中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和农民投诉的涉嫌违法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作为重点对象,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60%;同时将当地种植面积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也要纳入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备案、品种审定(备案)及授权、生产经营档案、购销(委托)合同、种子标签,严查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
(三)检查方式。在采用一般的检查方式的同时,还应通过重点培养信息员或采取入户倒查的方式,将质量监管前移至村组农舍,严防不合法种子入户下田,对发现来源不明的问题种子要追查种子来源,及时扦样送检,确保用种安全。
(四)种子质量抽检。本次抽检种子质量以玉米为重点,重点检查种子企业、市场和经营门店,结合各自农业生产实际,确定合理抽查比例,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其他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抽查的玉米种子样品均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检测,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要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有检测能力的自行检测,无检测能力的选择其他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杂交玉米的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安排。
三、组织方式
为确保检查有效扎实开展,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牵头,会同市种子管理站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由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带队,具体负责组织检查,两个单位各抽调4名熟知法律法规、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和种子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必须佩带、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检查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本次执法检查主要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主。种子管理站主要以种子质量抽检为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合力。采取随机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是检查县区工作计划是否详实、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市场整治有无成效,检查范围、检查频次和抽样比例是否合理。
四、时间安排
此次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定于3月28日至4月10日。
3月28日前,各县区完成全部市场检查和抽样工作,并将抽样抽查样品信息、检查扦样工作情况报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站。
4月10日前,完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交省种子管理站,同时完成样品确认及相关证据的固定。
5月10日前,各抽检单位将省级抽查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单通知不合格企业现场领取并填写签收记录,涉及外省的要及时用EMS寄送相关企业,并做好签收确认工作。
5月20日前,市种子管理站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提交并集齐不合格样品的电子及书面证据材料交省种子管理站。
8月底前,将品种纯度的鉴定结果交省种子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选派业务骨干,加强培训指导,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按照《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文件要求,确定抽查人员、抽查企业和门店。各县区根据市上提出的数量要求,在抽取的玉米样品中随机报送。
(三)科学合理安排。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要合理安排,积极配合,要依法规范操作,妥善留存相关凭证。有关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结果、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签字确认后按时报送。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农业局反映,同时抄送市种子管理站。
(四)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及时分析整理案件线索,锁定指向,深挖细究。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制售假劣种子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
(五)严守纪律规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持证执法,注意行车安全等。本次活动用餐为工作餐,住宿自理。
联系方式:市农业局种植业科
电话:0914-2381181
市农业执法支队
电话:0914-2322511
市种子管理站
电话:0914-2328541
商洛市农业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