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措施
洛南县绿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1、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建立在产品抽查制度,产品在上市前15天,应自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2、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按照协会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的农产品的种植户追究相应责任;
3、下列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其它化学物质;(2)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它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