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1作者:admin
陕农业办发〔2017〕18号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厅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省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关键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生产源头控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一)巩固创建成果。将首批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和1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对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组织参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二)扩大创建范围。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核查,督促西安市扈邑区、岐山县、扶风县、大荔县、澄城县、杨陵区7个创建试点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制度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并按农业部要求对创建县区进行核查,对核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请农业部命名。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争全年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0个。
(三)提升创建水平。督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区落实“五化”、“五个率先”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严格考核验收,统筹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和工作考核,对通过考核验收工作的县区报请省政府命名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择优向农业部推荐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种植业上,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禁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生产。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坚决切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
(五)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调配合,严格农资生产经营监管,突出农村农资市场、互联网和果菜茶主产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及时督查督办各类涉假劣农资信访举报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深化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执法奖励、假劣农资统一储存销毁制度。
(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用药,督促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期、生产记录等制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七)全面加强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检测机构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检打联动”,围绕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下大力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加快推进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八)强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运行。完成覆盖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全要素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确保上线运行。推动各地现有追溯平台与省级综合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九)推广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平台应用,将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等要素纳入平台管理,提升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开展平台应用培训,提升平台应用的效果。各市以生产基地、收贮运环节,农资经营门店、乡镇监管站等为重点开展综合监管平台管理运行,将所有“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高毒农药经营门店、乡镇监管站纳入平台管理,且每市选取1个县区全面开展综合监管平台的示范运行。
四、强化例行监测和风险防控
(十)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发挥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防控。制定全省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按季度对我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地环境开展监测工作。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督促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结果。持续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全年定量检测样品6000个以上,速测样品40万以上,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十一)强化风险防控。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检机构等优质资源,建立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收贮运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因子,开展主要农产品风险分析,提出风险预警、过程管控和标准制修订建议。强化重要节庆时间专项检查和抽检,加大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推动各地细化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预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合作、跨区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问题,做到及时依法稳妥处置,努力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五、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二)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源头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
(十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制修订一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农技人员及时将标准集成转化为简便好用的操作手册、挂图和明白纸,推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标准化技术,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模。
(十四)加快发展“三品一标”。严格认证程序,全年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50个以上,强化品牌宣传和培育,树立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开展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县创建,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和知名度。组织开展检查员和内检员培训,全年培训检查员300名,内检员500名。强化证后监管,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年检、地标专项检查、有机绿色备案审核工作。开展多种形式营销促销、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五)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推动县乡健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标准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全年新建标准化乡镇站200个以上。积极发挥乡镇监管站和村级监管员作用,探索建立针对种养散户的监管模式。
(十六)强化检测体系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步伐,推动已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开展人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充分发挥项目功能。积极培育和引入优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实现多层面检测机构的相互协作与工作协同。规范已获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管理运行,开展检测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
(十七)提升人员队伍能力。充分发挥省检验检测培训基地作用,对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依托省级检测中心进行跟班实习,以理论教学和实习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全年培训检测人员150人,为推动质检机构“双认证”工作奠定基础。以县、乡检测人员为重点,逐级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能大赛,全面提升基层检测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七、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十八)健全监管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十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农产品和农资为重点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二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新闻采访、署名文章等形式展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强化公众参与度,组织消费者、媒体走进生产基地,亲身感受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树立消费信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厅主题日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