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
生产标准

陕西海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食用植物油各过程(工序)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满足产品标准、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用植物油各过程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按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组织生产,编制相应的工艺规程,指导车间进行生产的过程控制,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编制必要的作业指导书。

3.2  车间主管负责车间操作人员的管理,依据质量文件和工艺规程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并做好记录,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及可追溯性。车间负责按文件和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执行工艺要求。

3.3质检部负责编制食用植物油及塑料食品包装容器生产的有关工艺文件检验标准及规范, 操作性前提方案、工艺流程和HACCP计划等,并按其规定遵守执行;负责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工作,对进货物品、工序质量及最终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进行监控;对相应的产品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并对不合格品组织进行评审。

3.4营销部负责产品的交付和发运工作,组织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4工作程序

4.1 作业规范的编制:

食品安全小组成员负责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HACCP计划的建立、保持、更新和确认;质检部负责编制检验规范及检验标准等文件;生产部负责编制工艺文件、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等。这些文件包括:

a) 前提方案(良好生产规范)及操作性前提方案;

b) 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包括:产品描述、布置图和流程图的绘制、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以收集、分析、确定和验证危害分析的相关信息;

c) 危害分析的结果及HACCP计划书;

d) 关键工序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规程;

e) 各类产品检验项目、标准及其他必要文件。

4.2上述相关文件经批准后,由质检部发放到有关部门执行。

4.3生产部根据库存及销售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各车间及相关部门接到《生产计划》后,应提前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供应、生产线准备、原辅材料领用,并检查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4对于新投产的产品或新员工,应对生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等作业文件进行生产。

4.6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在使用前或按周期进行检定/校准,并有明显的校准合格标识,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4.7生产部各班组填写本班组的生产日报表。车间主管每天检查生产计划实施的情况,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作为制定下期计划的参考。

4.8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4.8.1质检员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及检验规程对进货物品、工序产品及最终产品进行检验,保留检验的原始记录检验结果。

4.8.2食用植物油在开线正式生产后,由检验员进行首检,并填写《首件检验通知单》,检验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对产品的放行应执行《产品的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9生产现场的控制

生产部各车间对生产环境进行控制,使生产环境及相关设施设备符合卫生法规要求,生产环境及相关设施设备卫生应符合《良好操作规范》、《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生产进度、产量及工艺纪律执行等情况,全面掌握生产状况,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

4.10质检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应按《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的要求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提出评审处理意见,各生产车间协助质检对不合格品潜在不安全品进行标识或隔离,并根据评审和处理意见进行处置。

4.11过程确认

为保证食用植物油加工过程的过程能力,生产部应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过程的脱臭工序的确认做出安排,应包括:

a) 食用植物油器生产加工应严格执行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HACCP计划、按照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加工工艺参数、操作方法进行生产过程的控制;脱臭工序操作规范、检验的作业指导书和检验标准等文件的规定,检验员应按规定的频次检查现场卫生并确认;

b) 编制脱臭操作指导书,对设备满足工艺要求的能力进行认可,新到人员应进行培训和实习,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对所使用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对脱臭塔的真空表、温度仪及流量计定期校准,并保存维护保养及校准的记录;

c) 建立食用植物油脱臭 (CCP2)监控记录,由操作人员认真填写并保存以便于追溯;

d) 对脱臭(CCP2)关键控制点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控,并保存监控原始记录和检验结果;

e) 当上述过程的加工条件发生变化(如人、材料、设备等的变化)时,或经过一定时间间隔,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确保对影响过程能力的变化及时做出反应,根据需要对相应的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主要包括原料、辅料的验收、半成品、成品入(出)库规定;标签的管理;产品批次管理;成品检测报告等,实现从原料验收到产品出厂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出厂后的追溯。 以进行体系评价,使潜在不安全产品能够处置和召回。可追溯性记录系统是建立在终产品的保质期和原料的使用期基础上的,并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要求。

4.12.1原辅料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a) 在采购环节,记录供方和产品名称、采购时间与数量、采购单号、入库单以追溯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来源和采购过程;

b) 应保留领用原辅料相关记录。

c) 质检部负责对生产采购原辅料进行检验并保持记录;未完成进货原辅料的验证前,由仓库保管员负责进行标识“待检”,并挂牌或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标注方法可以按区域或直接在原料包装上注明。

d) 进货检验及验证表明原辅材料为合格或不合格的,根据检验结果,由质检部协助仓库保管员对原辅材料标注相应的标识为“合格”、“不合格”,或放入相应的区域,同时登记入账。

e) 对于让步接收的原辅材料,仓库保管员根据让步接收的最终处理意见,必须特殊标注材料的用途等相关信息以免混淆或用错。

f) 对于清洁、消毒等物品应规定专用的存放区域并打上警示标识。

g) 原辅材料的相关检验证明由质检员进行保管;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做好材料的领用、消耗等记录台帐,以便追溯。

4.12.2半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食用植物油的生产环节,从投入生产起,按流水号标注其生产批号,其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均应注明批号,并在批号后加注班次等进行标识, 以保证批号是唯一的,以便进行追溯。半成品的存放区域应有标识,如“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待处理品”等。

4.12.3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成品食用植物油包装瓶上打印批号:xxxx/xx/xx xx:xx:xx (24小时制,年/月/日 时/分/秒作为产品可追溯性标识,产品标签标识和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执行标准号、保质期等内容。经检验不合格的,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经评审后由生产部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置。产品标签标识和包装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标识应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23号令)的要求。

4.12.4库存区域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库区如原、辅材料存放区域、成品区、储油区等,应对库区进行适当的划分或管理,库存物品要尽可能做到堆放有序、存取方便、整齐美观,危险及化学物品要单独保管。根据不同的种类、规格、型号规划区域存放,建卡标识,所有物品都应正位放置,标签、标识朝外,易于查看。并分门别类建立账册,认真填写各种单据,保证信息真实、无误。对于不合格品应放置于规定的隔离区域并设有明显的标识。

4.12.5留样管理

对每一批食用植物油终产品均实行留样,以在必要时追溯已发生的食品危害,撤回该批产品及相关的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并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12.6 质检部对于标识可追溯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完善。

4.13 顾客财产

a) 妥善保管在本公司控制下的顾客财产。本公司所谓顾客财产指顾客信息等

b) 营销部应妥善保管顾客信息,防止将顾客信息透露给他人;未经顾客许可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扩散。对顾客的知识产权及其载体,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防止违法扩散。

c) 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时应记录,并向顾客报告,协商处理。

4.14产品防护

公司针对食用植物油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原料和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符合性(包括食品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对产品及其组成部分,储运过程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交付和保护。储运部和生产部负责原材料、成品的搬运、保管和防护。防护的主要内容包括:

4.14.1标识

    标识按质量和安全管理手册7.5.3及本程序4.12要求控制。

4.14.2搬运控制

a)原材料、成品的输送,拉运由工人负责操作运行,输送或拉运前后要按规定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下雨天搬运要做好防护。

b)原材料由储运部负责搬运、存放,搬运前必须对品种、数量进行检查,分品种级别存放。

c)搬运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轻拿轻放,堆放整齐,严禁野蛮作业,违章操作。并选用适合的搬运装卸设备和工具。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必须无毒无味。

d)产品装载要合理,以保证装载产品不被压坏。对易破损、易变形的材料按规定堆码。原辅料及成品在使用搬运设备或工具时,要求必须清洁卫生,不得有污染和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产品在搬运时应防止包装破损,防止产品丢失、混批、变形与损坏,防止人员、设备事故的发生。

4.14.3贮存控制

a)生产部库房应保持库房卫生整洁,地面平滑无裂缝,有良好的阴凉、通风、干燥、洁净,并有防虫、防鼠、防设施。同一仓库内的不同原辅材料、成品应分区存放,并挂标识牌,避免混杂。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等的存放要求;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保存良好,一般应离地、离墙存放,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b)原辅料及成品的保管及防护由库房和罐区保管员负责。库房内的产品按产品的品种、规格分区进行垛码,并设置必要的醒目标志区域标识。保持库房的干燥、通风、整洁。

c)应对食用植物油成品不同批次品种分区存放,并要求堆放整齐,排列有序,标记明显,以便查验和交付,防止错发和错放。产品的在贮存期间,应注意温、湿度的变化,防止变质。

d)仓库保管员应建立各种物品的帐册,认真填写并保存出入库的各种单据凭证,手续不全或无凭证的,禁止物品出入库。按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盘点,经常检查库存物品的存储情况,做到帐物相符。若发现帐、物、卡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变化等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处理。

e)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原辅材料的入库时,必须依据《进货检验报告单》的结论办理入库程序,成品的入库由车间填写《入库单》及质检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成品检验报告》及《入库单》的批号、名称应一致。

f)生产部凭主管签字的《领料单》领用原辅材料;凭财务部、营销部、储运部签字齐全的《提货单》,填写《出库单》,办理成品出库手续。

4.14.4包装控制

产品包装物的要求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外包装还应有产品性能保护相关信息(如防潮、轻拿轻放、易碎等)的标识内容。

4.14.5交付控制

4.14.5.1交付顾客的产品,必须经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4.5.2发货时,库管员应核对《提货单》无误后,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按单发货。在交付时应严把数量、质量关,产品交付要按满足合同:交货期限、交货状态、交货条件的要求,禁止出现发货错误,认真办理有关手续,保存好交付的记录,保管好凭证,做到帐卡物相符。

4.14.5.3顾客提出由公司负责交付时,由储运部负责运输,营销部按合同确保按质、按量、按时交付。必要时应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产品交付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损坏或损失。当交付的产品确认为不安全或潜在不安全产品时,应按照《食品召回控制程序》执行。

4.14.5.4成品的交付由库房保管员与营销部直接进行,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保存一份单据。

4.14.5.3产品交付后的活动

营销部负责开展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对顾客的投诉、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并保存相关的售后服务记录。

4.15保护

在搬运、贮存、交付过程中如出现标识或包装损坏,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重新标识、更换包装等,以确保产品在内部贮存直至交付到顾客地点前保持符合性。产品在搬运、包装、贮存及产品实现直至交付给顾客的全过程中,所有人员均负有保护食品安全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不受影响。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5.3《产品的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5.4《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 

5.5《食品召回控制程序》 

5.6《良好操作规范》 

6相关记录

6.1生产计划

6.2《进货检验报告单》

6.3《不合格品处置单》

6.4《首件检验通知单》

6.5《成品检验报告》

6.6《领料单》

6.7《入库单》

6.8《出库单》

6.9《提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