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野森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
1、每年依托省内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和基地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
2、基地办公室要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3、基地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县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4、基地办公室要经常性对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5、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基地责任人负总责,加强监督,建立奖罚制度,基地工作人员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并通过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检查,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职称晋升上给予优先照顾。不能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称职的,扣发当年年度奖励工资。
环境保护制度
1、建立基地保护区。严格控制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
2、基地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注明基地名称和注意事项。
3、基地内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腐熟,确保无害。
4、建立检验检测体系,依托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5、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化;加强基地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
7、基地环境要符合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8、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设备,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甘肃省绿办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交流信息网上查询。
9、经常性检查和清理整顿基地生活、生产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地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
10、基地区农户生活和生产垃圾采取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11、定期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保证环境质量。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393农药使用准则和NY/T394—2000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办公室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
2.基地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小组,要建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资料的市场准入制度。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每年必须进行至少5次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4.基地办公室、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种禁用农药和肥料。
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